文長

4月8日來到倫敦後, 住進事先預約好的AIRBNB約兩週的時間, 之後一週, 使用SPAREROOM這個app找長期要住的房子, 與兩個不同的仲介公司談過, 真的覺得要住在倫敦很困難啊

除了要付一個月的房租與押金(通常是一個月), 確定和仲介租屋還要額外給一筆仲介費, 需要的資料還會需要銀行帳號, 工作證明, 薪資單(證明有收入付得起房租), 護照和簽證(BRP), 甚至有些需要推薦信或保證人等

 

4月16日找到一個離Seven Sisters地鐵站 (Victoria Line上, Zone 3)走路約10分鐘的一間房子 (post code: N15 5DN), 接待我的是兩個女的房東 (以下簡稱以色列人N女士與英國人M女士), 跟兩隻貓, 實際自己看過環境後, 與Spareroom上的敘述 & 感覺是95%以上符合, 找不出哪裡有缺點的地方, 大致上再次確認租金(655磅/月), 押金(一個月), 是否有額外費用(bill全部包含)所需文件等一些基本問題後, 就簽約了

p.s. 押金一定要詢問房東是否有放在Deposit Protect Scheme之類的第三方機構保存著,到時退房如果有被扣押金等爭議, 這個機構能夠以中立的立場調解! 但房東跟我收了額外26磅要保存押金的費用 = =

規定請參考: https://www.gov.uk/deposit-protection-schemes-and-landlords

 

(如果以下打到房東兩個字基本上90%都是在指N)

但自從入住(4月20日)之後, 就開始發生我天天被N罵, 完全不受尊重的日子, 來到別人的國家, 別人的家裡, 當然一定會有規定與需要互相配合的地方, 但真的是遇到好的房東讓你上天堂....壞房東就.....

N是一個極度需要控制與強迫他人接受他自己價值觀的人, 所有的規定我都很願意配合, 但畢竟跟自己原本的習慣不同, 就一定會有忘記或不小心犯錯的時候, 但是這女的會在你耳邊不斷的一直重複: 請你來到別人家不要擅作主張, 如果有不懂的地方要問, 以及重複講他的規定 (例如因為我洗完澡忘記將蓮蓬頭掛回牆壁上, 他把我叫去浴室唸了3分鐘以上, 再順便告訴你這個蓮蓬頭之前斷掉的故事.......)在他講話的時候, 是不可以有任何回嘴或打斷她的, 因為她會一邊表現出不耐煩的臉, 她沒有讓你講話也沒有要聽你講話的意思,一邊持續講她的話, 她罵你的態度就像是你是一個極度無知需要被教化的小孩一樣, 極度不尊重別人, 但我都25歲了應該有能自己判斷是非與獨立生活的能力

 

1.使用廚房的時候 (剛開始我使用的頻率比較高), 他如果有空就會站在旁邊假裝和你聊天 (今天過得如何?你還需要認真的回應他), 實際上在看你有沒有破壞了她的廚房? 或者有哪裡不乾淨的地方她馬上就會指正你? 或是她們非常喜歡在別人用廚房的時候跑進來一起用, 然後開始嫌棄你為何那裏有水沒擦乾, 為何把東西放在這裡擋到她.....(完全是沒看到人家正在忙嗎.....!!!!!!!!!!!!!!)

2.在你的房間門口指指點點, 表示你的房間很亂, 請你不要把東西放在那裏會擋到暖氣等等, 但我不認為我房間的擺設會干擾到其他人, 況且那時候是夏天根本不需要開暖氣 (之後發生很多次房東未經同意或告知就擅自自己進房間或幫你打掃的事情!) 房東一直表示你有義務跟責任要將房間維持乾淨, 這就是他家的規則

 

3. 晚上8點過後不准洗衣服, 因為10點左右要把貓鎖在客廳以防他們出去玩,而洗衣機在外面 (這個我接受), 還有合約寫明bill(包含水費)是全部包含, 但有一天就收到房東簡訊表示一週只能洗兩次, 否則要多收費, 過幾週後, 我和房東說因為我這之後幾天都會很忙(除了正職工作外還有兼職打工!) , 請她讓我洗第三次衣服, 她不耐煩的表示同意, 之後因為房間中有跳蚤, 噴了殺蟲劑, 需要再另外分開洗床單, 說了一樣的理由, 卻被房東說我時間管理有問題, 還有他不覺得充滿著跳蚤屍體跟殺蟲劑的床單應該要跟人的衣服分開洗, 所以他又順便罵我浪費......另外再多一條規定, 我每次要洗14件衣服以上 (跟他們一樣), 否則我就是在浪費, 他們要多收錢, 我很認真的說我就是只有那些衣服, 不然我就得買新的, 還有合約上已經寫了bill全包含這件事情, 你們這樣算是違約, 他們卻直接說: 不是每件事情都需要寫在合約上 

 

4.冰箱在我搬進去的一個月後變成常溫, 完全不冷, 沒有冷氣! 當時正值夏天, 因此我把刻度從6調到7(最冷), 某天回家發現冰箱附近發出惡臭, 清理了後來才發現是冰箱本身(?)發出臭味, 房東開始指責我, 是因為我才把冰箱弄壞的, 況且我冰的東西都超過一週才會壞掉(黑人問號?他們完全沒證據), 因為房東本身吃素, 而且他們曾經暗示過他們不喜歡我吃肉這件事(干她屁事?) ,蔬菜本身是不需要低溫冷藏的! 結果房東約談我表示, 一定是因為英國今年的夏天太熱了, 導致冰箱過度運轉, 等到冬天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因為買新的冰箱很貴, 因此要買冷媒灌進冰箱繼續用 (神邏輯?) 

結論: 過了兩天直接換了一台新的冰箱 = =

 

5. 房東口頭告知我因為九月比較多人要找房子, 因此原本我住到10月的合約(六個月)可以改成9月終止, 這樣對我們都好, 我同意了 (以下會提到提早解約的問題)

 

6. 因為我的房間沒有鎖, 因此貓可以隨意進出我的房間, 雖然我不介意貓, 但我發現我開始被跳蚤嚴重攻擊, 我自行買了殺蟲劑與藥膏, 但是還是存在, 房東開始嫌棄+指責是我的房間太髒了, 都是灰塵才會有跳蚤...她洗過兩隻貓都非常乾淨了, 他們兩個(房東)也沒有被跳蚤咬過, 所以是我自己的問題! 隔天房東自行傳簡訊告訴我她要打掃我的房間+噴跳蚤藥, 我當然說ok, 覺得他有在積極處理這個問題

跳蚤大概兩三周都沒有再出現 (但我的腳上都是疤), 之後又再出現了! 於是我傳email向房東提出這個問題, 並且提議在下個月(8月)終止合約, 我要搬出去

一小時候房東回傳: We are happy to end the contract! 並表示我多住任何一天就從押金扣, 三個小時後又回傳, 如果我九月搬出去才能還我全部押金, 八月搬出去只能還一半

當然我有回應請他們不要任意更改合約,應該要按照他們第一次回傳的email為準, 不過沒有回應

 

過了幾天房東跑來找我約談, 希望我考慮他們的狀況, 因為是我任意(?)終止合約, 加上我一開始就有不想住滿六個月的意圖(?), 還有八月通常很難找到下一個房客, 以及他們八月底要動手術, 沒有心力照顧新的房客, 如果有任何損失, 叫我要負責 (?), 我提到他們第一次回傳的那封email的事情, 不過他這時候居然失憶...改口說他沒說過這種話

我完全無法理解到底要怎麼跟這種人溝通? 黑人問號

於是我隔天寫EMAIL給房東, highlight了那句他自己說過的話, 以及合約的定義, 還有告訴她我已經買了機票要回台灣, 因此我沒有辦法住到九月.... 然後沒有回應 = =

到了我搬家出去的那天, 08月20日, 房東表示她要扣我押金

1. SpareRoom登廣告費25磅 (因為我提早搬出去害她得花這個錢找新的房客.....)

2. 把鑰匙弄斷4磅 (可以同意)

3. 吸灰塵四次清潔費40磅 (之前是她自己擅自跑進我房間說要打掃, 因為他受不了我房間很亂又有灰塵, 但從來沒有提到他要收錢,

另外我還順便被罵: 我真不知道你每天無所事事在那裏都不打掃是在幹嘛? ........本人打兩份工很累又干你屁事)

4. 把熱鍋子放在廚房的檯子上, 留下印子: 50磅 (有點貴但勉強可以同意)

5. 提早解約搬出扣一半押金: 327.5磅

房東表示

A. 我完全沒有證據這是被跳蚤這個生物咬的, 說不定是食物過敏

B. 完全無法證明這些跳蚤是從這個家中出來的 (也就是我得去抓到一隻存在於她家的跳蚤, 驗到我的血證明)

C. 她在打掃我房間的時候完全沒有看到任何一隻跳蚤, 貓身上也沒有 (她聲稱跳蚤都是用眼睛看的到的)

結論: 斷定我就是在說謊騙人, 故意去外面的公園讓自己被跳蚤咬再趁機搬出 = = 過程中房東不斷表示你可以去和deposit scheme爭論, 讓他們judge

但我很認真說明給跳蚤咬會留下超多疤這件事情, 還有不是你感冒我就非得跟著感冒這種邏輯給他聽

最後協議, 賠150磅, 加上1-4條全都得同意, 等同於總共賠了268.98磅 (事後想想, 房東還是拿了一半左右, 他一定是怕我去scheme吵, 所以假裝讓步說要扣150鎊加上其他名義, 等於他還是扣了一半!!!!!!!!)

 

其實我沒有必要同意, 因為房東多次違約在先, 另外如果最後真的要賠, 也是讓deposit protect scheme評斷完再賠, 誠心建議中間任何溝通的過程都要錄音錄影, 如果有發現任何不對都要拍照留下證據! 將所有的對話(簡訊, email等)截圖妥善保存, 最重要的是簽約前就要詳讀合約, 跟對方一起逐條確認+討論過

 

另外一位房東英國人M女士, 完全知道這位N女士對我做的所有事情, 但基本上他沒有表示任何意見, 她只是容許這樣的事情繼續發生, 也表示她認為這種行為是對的, 關於洗衣服的次數爭吵那次, 她和N兩人對著我大吼大叫, 各講各的, 我根本不知道要聽誰講話, 形同霸凌!!!!!! 還有當然我有另外一位室友, 香港人 (這房子總共住四個人), 他多次在我面前和我一起罵房東有多無理, 講房東的壞話, 但是絕對不會在房東面前表現出來, 還和房東有說有笑, 是朋友的關係......我非常無法理解, 甚至我也能推測他在房東面前講了多少我的壞話, 或間接幫我轉達過我講過的話給房東聽之類的, 因為他要討好房東(?) 即使他後來告訴我, 他會幫我作證, 因為他也被跳蚤咬了(只有這是真的, 是我跟他一起去買跳蚤殺蟲劑的), 我也只是聽聽而已

搬出去之前, 因為一件非常莫名其妙的事情他跑來污衊我找我吵架, 因此我推測這人對我懷恨在心吧 (完全是躺著也中槍, 我任何事都沒做), 他改口和房東聲稱他完全不知情, 也從來沒有被跳蚤咬過這件事情, 因此房東才能非常強勢的聲稱這個房子的四個人只有我有被跳蚤咬這件事情是假的, 是我自己想找他們麻煩 = =

 

 

 

 

誠心建議不要與房東同住, 因為合約上不會寫任何房東的個性, 包括你們之間的價值觀和生活習慣差異, 也不要期待到了國外別人會應該多友善的對待你, 能夠先留下證據保護自己為第一優先, 對於任何人講的話親自求證, 否則無須多談! 教育這樣的神經病也不會是我的責任, 我只需要等待他們有一天得到他們的教訓和報應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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